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在校学生: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至8月30日(星期五)放假。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从7月15日(星期一)开始轮休,8月30日(星期五)报到上班。
3.2024级新生:9月7日(星期六)报到。
二、工作要求
(一)值班值守与安全保卫
1.学校总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校领导带班、机关处级和科级干部在岗值班,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干部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具体值班安排于7月11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2.放假前,保卫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校舍、维修工程和公共场所等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建筑物、交通、食品、燃气、实验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3.各单位对单位所属场所,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要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到位,假期中要落实好值班巡逻制度。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及楼栋的门卫值守与巡查,保障校园安全。
责任单位:党政办、保卫处、后勤处、基建处、各单位
(二)人员出行与管理
1.各单位规范人员出行管理,教职工国内出行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备案,出国(境)需填写《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出国(境)报备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中层以上干部离开长沙市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好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对因学科竞赛、考研等情况留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处、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三)假期重点工作
1.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期末及假期教学活动,加强对教师教学竞赛与学生学科竞赛的辅导和培训,持续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做好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培育、审核评估准备等工作。
2.科技处及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培育及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
3.学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学、科研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使用审批,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备案。
4.人事处做好教师招聘、人才引进等工作;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利用假期时间,抓紧推进落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部署的重点工作;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切实推进校园网有线无线一体化二期项目建设及银校合作项目。
5.招生就业处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2024年的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网络中心、招就处、各二级学院
(四)后勤保障与服务
1.做好校园食堂运营、环境保洁、绿植养护、楼栋值班、水电值班等保障工作;做好楼栋公用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与处理。
2.学校图书馆开放图书阅览和借还服务,开云(china)服务全天候开放,详细安排见图书馆通知。
责任单位:后勤处、图书馆
(五)党纪学习与纪律要求
1.各单位在假期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实效。假期党纪学习教育具体工作安排,由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抓好落实。
2.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坚决杜绝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和酒后驾车等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学校纪委将对假期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责任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纪委办、各单位
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